热播剧拍摄惹争议 深圳女生回应被拍:该不该要片酬?

4358png

近年来,随着短视频平台和影视剧拍摄的兴起,街头素人意外"被入镜"的现象屡见不鲜。从《三十而已》到《我在他乡挺好的》,多部热播剧都因未经许可拍摄路人引发争议。近日,深圳一位女生在社交媒体发声,称自己被某剧组无意拍入镜头,却未获得任何告知或报酬,这一事件迅速引发网友热议:在公共场所被拍摄的普通人,是否应该获得片酬?这既关乎个人权益保护,也折射出影视行业快速发展中的规范缺失。

街头拍摄成常态 路人权益谁保障

随着影视创作越来越追求真实感,街头实景拍摄已成为行业常态。剧组常常在商场、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取景,难免会将路人拍入画面。然而,绝大多数情况下,被拍摄者既不知情,更谈不上获得报酬。业内人士透露,目前行业普遍做法是,只要不是特写镜头或主要画面,就不会单独征求路人同意。这种"默认许可"的做法,实际上让普通人的肖像权处于灰色地带。

法律空白下的维权困境

我国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肖像。但实际操作中,对于"背景人物"是否构成侵权存在争议。法律专家指出,如果路人只是作为环境的一部分短暂出现,且未被突出展示,通常不被认定为侵权。这也导致许多被拍摄者即使想维权,也面临取证难、认定难的问题。深圳这位女生的遭遇并非个案,反映出当前法律在平衡创作自由与个人权益方面的不足。

行业惯例遭遇道德拷问

尽管法律存在模糊地带,但道德层面的讨论不容忽视。有网友质疑:"剧组靠这些真实画面赚钱,路人为何不能分一杯羹?"事实上,好莱坞等成熟影视工业体系已有相关规范,比如使用路人镜头需要签署授权书,或通过技术手段模糊处理。反观国内,多数剧组仍抱着"拍了就用"的心态,这种行业惯例正面临越来越大的道德压力。

建立规范需要多方合力

要解决这一问题,需要制片方、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努力。一方面,剧组应提高法律意识,对可能涉及路人肖像的画面进行评估;另一方面,有关部门可出台细化规定,明确"合理使用"的标准。此外,公众也应增强权利意识,遇到明显侵权时勇于发声。只有形成多方共识,才能在保障创作自由的同时,守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。

这场关于"该不该要片酬"的讨论,远不止于个案争议,它触及的是数字经济时代个人数据权利保护的大命题。当我们的影像可能在任何时候成为他人创作素材时,如何界定权益边界,需要全社会共同思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