订婚强奸案男方母亲称罪名太丢人,法律与道德如何平衡?
近年来,婚恋关系中的性暴力案件频频引发社会争议,尤其是涉及订婚关系的"强奸案"更成为舆论焦点。近日山西大同"订婚强奸案"中男方母亲"罪名太丢人"的言论,再次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推向风口浪尖。数据显示,我国每年约有数万起婚内或亲密关系中的性暴力案件,但报案率不足10%,折射出受害者面临的法律困境与社会压力。
法律认定与道德评判的鸿沟
我国刑法明确规定"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",但在实际案件中,订婚或恋爱关系往往成为被告方的辩护理由。本案中男方坚称"双方自愿",而女方则指控"暴力胁迫"。法律认定需要确凿证据,而道德评判则容易受到"恋爱关系""即将结婚"等观念影响。这种认知差异导致类似案件常陷入"罗生门",既考验司法公正,也暴露社会观念的滞后性。
"丢人论"背后的贞洁枷锁
男方母亲"罪名太丢人"的言论,折射出根深蒂固的封建贞操观念。这种将性暴力污名化的思维,不仅造成受害者二次伤害,更成为阻碍报案的重要社会因素。调查显示,68%的婚内性暴力受害者因"家丑不可外扬"选择沉默。当社会仍用"丢人"评价强奸案而非谴责施暴者时,无形中助长了犯罪者的侥幸心理,也模糊了法律与道德的边界。
亲密关系中的同意权界定难题
本案引发对"亲密关系中性同意"的法律思考。在订婚、同居等特殊关系中,如何界定"自愿"成为司法实践难点。法律专家指出,亲密关系不应成为性暴力的免责牌,但需要建立更细致的证据认定标准。目前部分地方法院已开始采用"积极同意原则",即必须获得明确、清醒、持续的同意识别能发生关系,这或许能为类似案件提供更清晰的裁判尺度。
从山西订婚强奸案到此前多起婚内强奸案判决,这些案件像一面镜子,既照见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,也反映社会观念转型的阵痛。当法律追求程序正义时,道德评判往往更关注结果正义,二者的平衡需要更完善的法律解释和更进步的社会意识共同支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