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关注虐童致死案:律师称生父失职明显,监护权该被剥夺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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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虐童案件频频引发社会热议,从"深圳女童被父母殴打"到"重庆姐弟坠亡案",每一起案件都刺痛着公众的神经。据最高检数据显示,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上升12.2%,其中家庭内部虐待占比高达34.5%。在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,隐藏着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:当父母成为伤害孩子的施暴者,法律该如何平衡血缘亲情与儿童权益?近日某地曝出的虐童致死案中,律师明确指出生父存在严重失职行为,再次将"监护权剥夺"这一沉重话题推上风口浪尖。

监护权剥夺的法律门槛与现实困境

我国《民法典》第36条明确规定,当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时,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。但在司法实践中,2014年至2022年全国仅公开撤销监护权案件不足200例。某基层法院法官透露,实际审理时往往面临"证据不足"的困境,特别是对于长期精神虐待、疏忽照顾等隐性伤害,取证难度极大。本案中律师强调的生父"连续72小时未查看孩子伤势"等细节,恰恰暴露出我国监护监督体系的空白地带。

血缘关系与儿童权益的世纪天平

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研究显示,在已撤销监护权的案件中,近60%的儿童后续安置仍由其他亲属接管。这种"家族内部消化"模式引发新的思考:当整个家庭系统存在功能失调时,简单的监护权转移是否真能保障儿童安全?某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指出,当前我国缺少中立的儿童权益评估机制,往往陷入"要么全剥夺要么不干预"的二元选择。本案中邻居反映的"父亲经常醉酒回家"等细节,折射出需要建立更精细化的监护能力评估体系。

国际经验下的制度重构可能

参考德国"青少年局"的强制报告制度,任何教师、医生发现儿童受虐迹象必须24小时内报案,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。美国则建立"监护权分级制度",对存在风险但未达撤销标准的家庭,采取监督探视、强制亲子教育等中间措施。上海政法学院专家建议,我国可试点"监护权暂停"制度,给父母设置整改期,同时建立全国联网的监护人黑名单系统。本案律师提出的"生父存在长期疏忽模式",恰恰说明需要建立更灵活的监护干预机制。

在这起引发全民愤慨的虐童案背后,暴露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的结构性难题。从完善监护权撤销标准到建立多元化的国家监护体系,从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到社区预防网络建设,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法律、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参与。当孩子的生命安全与传统家庭伦理发生冲突时,或许我们更该记住联合国《儿童权利公约》的基本原则:儿童最大利益必须成为首要考虑。